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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新聞
此地修訂《消防法》辦法:將消防納入國民發(fā)展規(guī)劃,人員需持證上崗,7月1日起實施!
- 作者:消防評估設備
- 發(fā)布時間:2022-04-14 13:57:57
- 來源:m.ksqjpw.com/
- 點擊:1008
此地修訂《消防法》辦法:將消防納入國民發(fā)展規(guī)劃,人員需持證上崗,7月1日起實施!
近日,廣東省公布修訂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實施辦法,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。
明確指明:
√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規(guī)劃及年度計劃。
√消防控制室每班不少于兩人,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職業(yè)資格證書。
√未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,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,對經營性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,對非經營性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。
具體詳情如下:

廣東省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辦法(2022修訂)
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〉辦法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于2022年3月29日修訂通過,現將修訂后的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〉辦法》公布,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。
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2022年3月29日
廣東省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〉辦法
(1999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0年7月23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2022年3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修訂)
第一章
總則第一條 為了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,結合本省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(qū)域內的消防工作和相關應急救援工作。
第三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的方針,堅持政府統一領導、部門依法監(jiān)管、單位全面負責、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,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,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。
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內的消防工作。
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
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:
(一)貫徹執(zhí)行消防法律法規(guī)和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,依法推進消防制度建設,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;
(二)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規(guī)劃及年度計劃,組織編制消防規(guī)劃并將其納入國土空間規(guī)劃,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(fā)展相適應;
(三)按照規(guī)定落實消防救援和消防監(jiān)管工作經費,將消防業(yè)務、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、火災隱患治理、消防信息化、消防隊(站)及裝備建設等費用納入年度財政預算;
(四)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協調機制,及時明確新行業(yè)、新業(yè)態(tài)的消防安全監(jiān)管職責,定期研究、統籌協調并及時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;
(五)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領導,推進城鄉(xiāng)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水源建設;
(六)加強消防組織建設,按照規(guī)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,并按照國家標準配備消防裝備;
(七)建立常態(tài)化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機制,組織消防安全檢查,組織實施重大火災隱患和區(qū)域性火災隱患治理工作,實行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;
(八)組織開展火災風險評估,建立火災風險數據庫,及時向社會公布火災風險評估結果;
(九)組織制定滅火救援應急預案,協調組織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,建立滅火救援應急反應處置和社會聯動機制;
(十)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,提高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;
(十一)法律法規(guī)以及國家和省有關規(guī)定明確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。
第三章 火災預防
第十九條 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需要聯動控制消防設備的建筑(群)應當設置消防控制室。
消防控制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,每班不少于兩人;能夠通過城市消防遠程監(jiān)控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,每班不少于一人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消防行業(yè)特有工種職業(yè)資格證書,熟練掌握火警處置程序和要求,依法履行相關崗位職責。
第七章 法律責任
第四十五條 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(guī)定,未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,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,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,對經營性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,對非經營性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。
第八章 附則
第五十一條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。
標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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